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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时共有人权益如何?

添加时间:2025年10月9日 来源: 深圳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http://www.lyjzgcls.com/

继承时共有人权益如何?

在处理涉及共有人权益的继承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部分属于可继承范围内的遗产。对于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若为共同共有,则应先将共有财产从整体中分离出来,再就属于被继承人那部分进行继承。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的优先权以及遗嘱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但这些都不能损害到非继承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归一方所有的以外,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0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改造共有产权房屋需要同意?

改造共有产权房屋涉及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共有财产的改造、重大修缮等行为,原则上需要得到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这是因为此类行为可能会改变共有物的状态或价值,从而影响到每一位共有人的利益。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紧急维修以防止更大损失),可能允许部分共有人在无法立即联系到其他共有人时采取必要措施,并事后通知其他共有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处理涉及共有人权益的继承问题时,既要尊重法律规定,也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中的各种复杂因素,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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