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01597317
环保要求对施工有何影响?
我国对于环境保护极为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内的基本法之一,它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具体到施工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比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也从不同角度出发,对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控制作出了详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在规划、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中充分考虑并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环保措施不到位会被罚款吗?
环保措施不到位确实可能面临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如果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形下,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环保要求对于施工来说至关重要,不仅是法律规定所必需,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通过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政策与标准,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活动给自然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