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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能否单方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有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处分共有财产需得到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这意味着,在没有其他特别协议的前提下,如果一方想要出售共有房产,则必须先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民法典》同时也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当买受人出于善意且支付合理价格购买动产或不动产,并完成相应登记手续后,即使出卖人无权单独处置该财产,买受人仍可依法取得该财产权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共有产权房能否抵押贷款?
共有产权房能否用于抵押贷款,主要取决于该房产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有产权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使用条件,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对于这类房产是否能够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关键在于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明确限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提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这条虽然直接针对的是房地产转让,但间接反映了对房产抵押行为也存在一定的约束力。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共有产权房是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的。但是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遵循当地相关政策及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
共有房产一般情况下不能由任一共有人单独决定出售,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在特定条件下,如买受人为善意且满足相关条件时,其权利亦能得到保障。具体操作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当地相关政策来判断处理方式。